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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器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要求
1)電機控制器高壓系統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參考GB/T 16935.1-2008;
2)根據耐壓等級、環境污染等級、工作海拔高度等確定電氣間隙;參考GB/T 16935.1-2008 表F.2 和表F.7,海拔修正系數參考GB/T 16935.1-2008,表A.2;
3)根據環境污染等級、材料CTI 值、工作電壓等確定爬電距離;參考GB/T 16935.1-2008 表F.4;
4)當主電路與控制電路或輔助電路的額定絕緣電壓不一致時,其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可分別按照其額定值選取。主電路或控制電路導電部分之間具有不同額定值時,電氣間隙與爬電距離應按照最高額定絕緣電壓選取。
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規格要求:
尺寸:1.0,1.05,1.1,1.2,1.25,1.3,1.4,1.5,1.6,1.7,1.8,1.9,2.0,2.1,2.2,2.4,2.5,2.8,3.2,3.6,4.0,4.2,4.5,5.0,5.6,6.3,7.1,8.0,9.0,10.0 mm
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的使用方法
直接測量即可,具體測量方法參考GB4706.1-1998附錄E。
注意:在使用過程中,若電氣間隙小于選用量規時,不能把量規強行插入,否則會造成量規彎曲和磨損,應再選用小一號的量規檢查。該測試卡出廠經過了校驗,故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避免磨損,導致尺寸誤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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